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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知教師更新和呈交記錄的系統功能
系統有內置電郵功能通知教師以下三種情況:
1.教師已呈交個人記錄但校方不接納,
2.教師已更新個人記錄但未呈交校方,和
3.教師尚未更新個人記錄。
如要就上述三種情況,以系統內置的電郵發送訊息給教師,在左功能選單選「教師個人資料核實」,展開相應的標籤 (tab),例如,要通知尚未更新個人記錄的教師,展開「仍未更新」(下圖),剔選需要通知的教師,然後按「撰寫郵件」。
確認收件者和郵件內容(如有需要可自行修改),按「確認傳送」發送訊息到教師的預設電郵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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