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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教師任教於中學部而需兼教小學部,應否為他於小學部進行新增/續聘登記?
如學校已擁有戶口組合功能,學校行政用戶只需在組合戶口內為教師增加另一學部資料,而毋需額外為教師新增/續聘至組合內另一所學校。
新增任職記錄至戶口組合內的另一所學校的步驟如下:
1.從學校桌面左方的功能選單中選取「教師任職資料管理」>「更新任職資料」;
2.在教師名單內,點選一位需要更新任職資料的教師;
3.按「新增任職記錄至戶口組合內的另一所學校」;
4.點選戶口組合內的新增學部名稱後,輸入其聘任資料,再按「儲存」。例如:該名教師是由中學部支薪(其受聘條件為「常額」),而他同時任教小學部,學校行政用戶只需為他於小學部增設另一任聘記錄,並將受聘條件設定為「其他﹝以特別津貼或學校自資聘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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