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Scroll |
2. 學校設中學部和小學部,如何處理同時任教中、小學部的教師聘任記錄?
如學校尚未開啟戶口組合功能,可在左面選單按「表格」,然後按「5. 學校戶口組合申請表」,填妥並送出表格。
如學校已啟用戶口組合功能,在中學部或小學部新增教師的任職記錄之後,只需要在「教師任職資料管理」>「更新任職資料」按「新增任職記錄至戶口組合內的另一所學校」,便可以在組合內的另一學部新增該教師的任職記錄。
點選戶口組合內的學部後,輸入聘任資料,然後按「儲存」。
注意:
1.受聘條件:學校應在教師主要任教的學部輸入正確的受聘條件,例如「常額」、「臨時(填補在編制中的實缺職位)」等,但不論在主要學部的受聘條件如何,在另一學部的受聘條件應一律為「其他(以特別津貼或學校自資聘用)」。 2.全職等值:應反映教師在整間學校而非在其中一個學部的全職等值。例如某教師為全職聘用,儘管該教師的中、小學部教學分配為 0.7/0.3,在中、小學部的任職記錄全職等值應一律為 1。
相關資料: |
同一類別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