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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記錄需自行輸入,應如何輸入/更新?
如活動並非經由學校主辦或透過教育局培訓行事曆(TCS)報讀,你可於活動完結後自行輸入至系統內並呈交校方審核。核實後的活動方可歸入你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中。
輸入/更新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記錄的步驟如下:
1.從教師桌面左方的功能選單中選取「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記錄」>「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教師輸入)」; 2.按「新增」後輸入活動的資料。如需自行輸入課程/活動名稱,請在「課程/活動類別」及「課程/活動名稱」當中選擇「其他」,系統會出現「課程/活動名稱(請列明)」欄位以供輸入自訂的名稱。按「儲存」完成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記錄輸入; 3.將已新增/更新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記錄呈交予校方審核。
註:校長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可於「校長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校長輸入)」中輸入,步驟與輸入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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