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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核實教師/校長呈交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

 

學校行政用戶可在學校桌面左方的功能選單中選取「教師個人資料核實」>「正候核實」內點擊教師/校長姓名,剔選教師/校長已呈交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再按「核實」以確認資料正確。

SBLNSTA03s1

 

如部份資料不正確或需要教師/校長修正,請填上不被接納原因並按「不接納」。

SBLNSTA03s2

 

 

 

 

 

 

同一類別問題:

1.如何界定哪些教師/校長是否本學年的新聘任教師並須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要求?

2.有哪些新聘教師不須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求?

3.如何核實教師/校長呈交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

4.如何提交已核實的教師/校長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至教育局?

5.如何匯出已提交的教師名單至Excel檔?

6.如何撤回已呈交的教師名單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