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說明 > 學校桌面 > 呈交《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
常見問題
6.如何撤回已呈交的教師名單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資料?
如學校已成功呈交教師名單至教育局,就不能撤回教師名單。學校可更改名單上的資料及再次提交更新的教師名單至教育局。
同一類別問題:
1.如何界定哪些教師/校長是否本學年的新聘任教師並須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要求?
2.有哪些新聘教師不須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求?
3.如何核實教師/校長呈交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
4.如何提交已核實的教師/校長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至教育局?
5.如何匯出已提交的教師名單至Excel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