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說明 > 學校桌面 > 處理教師戶口
常見問題
2. 學校如何為教師開立 e-Services 戶口?
學校可以透過「新增/續聘」程序為教師開立電子化服務入門網站戶口,有關步驟如下:
1.從學校桌面左方的功能選單中選取「教師任職資料管理」>「新增/續聘」;
2.輸入教師的(A)個人資料,包括完整的香港身份證號碼;(B)教師的私人電郵地址及(C)任職資料。校方須作出聲明,表示相關教師已受聘或將受聘為該校的教師;
3.發送「新增/續聘教職員登記」郵件。
郵件內的連結有效期為電郵發出日起 30天,請提醒教師在有效期內完成登記程序。學校行政用戶亦可隨時修改教師的電郵地址,並重發郵件。
1.教師登入私人電子郵箱,並尋找電子化服務入門網站的登記郵件,點擊郵件內的連結;
2.舊用戶(轉校教師)會轉到電子化服務入門網站登入版面並提示登入系統。登入後,系統會彈出視窗要求確認將教師的戶口登記至學校戶口。
舊用戶登入系統後所見的訊息版面
3.新用戶在核對資料後可即時創建登入名稱及密碼,此舉代表該教師已同意將他新建的戶口登記至學校戶口內。登記完成後該教師可登入系統更新其個人資料概覽。
新用戶點撃郵件內的連結後所見版面
教師桌面
❖如何開立 e-Services 戶口?
❖如我忘記用戶名稱/密碼,應如何處理?
❖如我已轉校,但於「個人資料概覽」>「現職學校」內仍保留舊校/未出現新校資料,應如何處理?
學校桌面
❖如教師任教於中學部而需兼教小學部,應否為他於小學部進行新增/續聘登記?
❖如何於系統內為不同教師選擇合適的受聘條件?
❖如教師的薪金來源由不同經費組成,應如何輸入其聘任資料?
同一類別問題:
1.學校應為甚麼人開立 e-Services 戶口?
2.學校如何為教師開立 e-Services 戶口?
3.如學校在開立教師戶口後發現其資料錯誤,應如何處理?
4.如學校已為教師開立戶口,但該教師卻沒有到任,應如何處理?
5.非教學人員不應開立 e-Services 戶口。如學校已為他們開設戶口,應如何處理?
6.如教師通知學校已遞交其重設密碼申請但學校卻沒有收到,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