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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輸入我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資料?
輸入《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資料的步驟如下: 1.從教師桌面左方的功能選單中選取「個人資料概覽」>「學歷」; 2.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的左下方按「新增」後輸入《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資料,包括舉辦測試的機構、測試的程度和及格成績發出日期,並按「儲存」; 3.系統會因應學校提供的資訊,包括新聘教師的職級及擔任職級的生效日期自動識別教師是否已在現職學校到任前已符合與其教席相應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求。 4.將已新增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資料連同其他教師個人資料一併呈交予校方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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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類別問題: 2.我需要提交哪種測試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 5.如發現系統錯誤顯示我的職級/受聘條件/「全職等值」單位/是否本學年的新聘任教師並須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要求,應如何處理? |